北京对地下空间开发将建机构负责
摘要: 今天上午,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举行。会上,市民防局表示,各地铁站点作为地下空间开发的节点地区,其规划设计应考虑为周围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及地面建筑地下相互连通预留条件。 市民防局负责人介绍,本市 ...
今天上午,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举行。会上,市民防局表示,各地铁站点作为地下空间开发的节点地区,其规划设计应考虑为周围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及地面建筑地下相互连通预留条件。 市民防局负责人介绍,本市已具备大规模开发地下空间的经济条件。 近10年来,本市城市规模持续增长,中心城区过度集中化,建筑布局过度密集,规划地面空间容量日趋饱和,向地下要土地、要空间是必然趋势。但目前本市地下空间还处于起步阶段,至今还没有完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法规政策。 上午,针对市政协委员“加强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提案”,市民防局答复,本市已开展了地下空间防空防灾、地下开发利用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17项专题研究。 目前正开展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的专题研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将地下空间规划的要求纳入其中,本市11个新城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地铁沿线土地利用规划等均有地下空间利用的内容。 规划要求,各地铁站点作为地下空间开发的节点地区,其规划设计应考虑为周围的近期、中期和远期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及地面建筑地下相互连通预留条件。 CBD、中关村、金融街等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和建设正在实施中。 市民防局局长王永新表示,下一步,本市将推动成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领导机构,研究和决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事项。 同时,逐步建立与地下空间相关的法规体系,制定政策法规;将地下空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体系;针对不同项目制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产权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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