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积金新政跟着随合肥市走
摘要: 11月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严禁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50%,贷款利率不低于首套房的1.1倍,且 ...
11月3日,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表示严禁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50%,贷款利率不低于首套房的1.1倍,且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记者12月6日获悉,我省公积金新政年底前是否出台尚无定论。 “公积金贷款新政肯定会出台,但年底之前能否出来尚不清楚”,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主任徐国新告诉记者,我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肯定会有变化,但是具体如何变化暂时还没有确定。 徐国新表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保持一致,政策随着合肥市“走”,不过国家文件现在还没有到达各市。此前,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曾召集相关部门开会,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政策。也就是说,新政具体内容会和其他省市有所差别。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变化。即全额公积金贷款,首付至少2成,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3.50%,五年期以上4.05%。 此外,二套房、三套房均可以贷款。据悉,目前公积金贷款与几套房无关,而是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相关,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市民一个人可以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