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出新规

2013-8-27 21:5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74| 评论: 0

摘要:   随着国家各项调控房价政策措施的实施,目前房价平稳上升。百姓对房价上涨的关注程度胜过对工资收入增加的关注。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日前呼市发改 ...

  随着国家各项调控房价政策措施的实施,目前房价平稳上升。百姓对房价上涨的关注程度胜过对工资收入增加的关注。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学习其他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日前呼市发改委、市房产局联合出台新规,就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做补充规定,其核心内容是:

  一、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房产局和市发改委共同审定完成,一次性出具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格。

  二、各建设单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相关证件后,建设工程达到一定程度要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分别向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同时报送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格相关材料。

  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市房产局住房保障中心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其成本和销售价格进行测算论证;市房产局、市发改委会审后,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最终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指导价格,由市发改委、市房产局联合向社会公布。

  此新规其意在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真正起到调控、指导市场作用。从而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能够买得起、住的上,进而起到我市政府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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