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厅:进一步落实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制度
摘要: 本报讯 针对近期河北省个别县(市)相继出现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即进行违法拆迁的事件,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务必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纠正不当做法,进一步落实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 ...
本报讯 针对近期河北省个别县(市)相继出现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即进行违法拆迁的事件,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务必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纠正不当做法,进一步落实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制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城市房屋拆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国家对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是市(县)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确认建设项目合法、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合理可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后,通过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拆迁房屋的权利。拆迁房屋的单位只有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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