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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新政或成双刃剑

2013-8-27 21:1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8| 评论: 0

摘要:   4月中旬,北京市公布新的土地出让政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以及综合评标等出让方式相继出台,紧接着是4月26日,首幅试水新政的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一宗住宅用地因最终拍卖价格超限而导致流拍 ...

  4月中旬,北京市公布新的土地出让政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以及“综合评标”等出让方式相继出台,紧接着是4月26日,首幅“试水新政”的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一宗住宅用地因最终拍卖价格“超限”而导致流拍。这被认为是在北京施行多年的“价高者得”的招拍挂方式开始出现变局。

  随后的5月7日,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交易的顺义马坡镇新城地块在吸引了五家企业竞标后,又因竞标企业报价低于“标底”导致流标。

  在遏制地王方面收到成效后,北京土地新政也引发业界更深层次的追问:如何破解“既有效遏制地王又能公正透明出让土地获取最大收益”的难题?

  新政效应初现

  “这回没人抢地王了!”北京土地市场出现第二起流拍事件后,潘石屹(微博 博客)在微博上感叹。两起流拍令媒体和业界大跌眼镜。

  新政中土地出让方式产生变化。5月1日至15日,北京正式挂牌9宗住宅用地,其中7宗采取一次性报价的招标方式出让,仅2宗采用挂牌方式。而前4个月正式挂牌的全部19宗住宅用地中,只有1宗采用了招标方式。

  此前,土地出让方式遵循“价高者得”被认为是推高地价的主要原因之一。新政改革重点即为:完善经营性用地出让方式,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及“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等土地出让方式。

  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综合测评”。北京方面表示,在土地出让环节将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其中,地价因素在综合评标中所占的比重由以前的50%下降到25%,并对投标的条件、价格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等提出了更加严格和客观的监督要求。

  业界普遍认为,严厉新政细则将带来北京土地市场一次重大改变,并且在短期内遏制地价非理性上涨效果明显。而且,除了对北京土地市场带来实质影响,也在全国范围形成预期影响,加快了整体市场的调整速度。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张元端(博客)就曾指出,新政中“综合测评”的出让方式继承了招拍挂的优势,而且比单一根据地价评判要更全面,效果也将更加明显。

  新政实施1个月后,张元端的观点得到佐证。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日前首度公布了新型出让方式实行后几宗地块的“综合测评”结果。中标的企业中鲜有价高者,甚至有竞价排名倒数第二的企业最终中标。

  北京市国土局资源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最终的竞标结果是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个竞标企业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得出的结果。中标者未必都是出价最高者,但却都是“综合得分”最高者。

  而综合评标因素则囊括了土地价款、企业资质、财务报表、开发周期等,甚至还包含近期拿地情况和参与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情况。而各个因素并不都有一个很量化的指标,而是专家根据各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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