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兼顾各方 健康发展房地产
摘要: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哈尔滨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照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 ...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哈尔滨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照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工作思路,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宣传部长于志华介绍,国务院此次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将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廉租住房建设 今年,哈尔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和黑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策不断向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倾斜,优先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哈尔滨市主要采用实物配租和货币直补两种方式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哈尔滨市政府规定,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必须配建2%的廉租住房。哈尔滨市政府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单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确保人人有房住。 相关资料显示,仅今年1月份,哈尔滨市就有近500套廉租住房,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分配给了符合条件住房困难家庭。这近500套廉租住房中,大多数为住宅项目中的新房。为方便市民,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工作人员做到随到随记,只要家庭提交申请,就认真登记,并且竭尽全力帮助符合有关条件的家庭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哈尔滨市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绝不让老百姓再搬家的原则。哈尔滨市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结合被拆迁地居民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建设和房屋分配,最大限度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假如被拆迁地居民的原住房面积为10平方米,而回迁后分得房屋面积为40平方米,那么,该居民只要交30平方米的钱,每平方米为900元左右。如果该居民确实没钱,也可以住,只是将40平方米房屋面积中的10平方米划分为私产,剩余的30平方米划分为公产。该居民什么时候有钱,就什么时候交给相关部门,将房屋面积中划分为公产的30平方米买为私产。此项措施保证了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灵活性和长期性。可以看出,尽管去年哈尔滨市房屋拆迁面积大、城市改造任务重、住房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多,但是由于采取的措施得当,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商品房建设 于志华表示,哈尔滨市的气候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市场春季开工、秋季开盘的实际情况,因此,秋季才是哈尔滨楼市的销售旺季。因此,考虑到季节因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对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多大,目前尚不能确定。可以肯定的是,哈尔滨市近几年的商品房供应总量不会有太大变化,平均应该保持在每年50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1月~3月,哈尔滨市二手房市场十分活跃,成交量已经超过新建商品房的成交量。 当前,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比较关注、人民群众比较关心、关乎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之一。安居才能乐业,哈尔滨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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