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3-8-27 21:1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25| 评论: 0

摘要: 日前,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上,呼和浩特等8座城市被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 ...

日前,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上,呼和浩特等8座城市被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这是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第8个获得该称号的城市,也是西北省会城市中第1个、西部省会城市中第2个获此荣誉的城市。

  2006年,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打造北方一流生态环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并于同年10月正式启动森林城市建设计划。按照生态保护、青山绿水、绿色家园的创森行动计划,该市确定了“五区、三环、两带”的总体建设规划,不断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生态市建设十年规划》、《呼和浩特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方案》等创森系列规划和制度。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按照规划,因地制宜地将全市生态建设划分为大青山以北风蚀沙化区、大青山区、蛮罕山及南部黄土高原丘陵区、土默川平原区和城区5大类型功能区,确立了5大类型建设模式,实行分区规划、分区治理。与此同时,该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实施了大青山干旱阳坡造林科技示范工程等8大生态建设精品展示工程和绕城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建设等10大创森重点工程。在市区周边,该市还建设了4个万亩以上生态园。在核心区内,该市建设了4个千亩以上的大型公园和数十个大中小相结合的绿地广场。特别是2009年以来,该市还启动了环城水系生态工程,加大了河道治理力度,加强了河道两岸环境整体治理,逐步形成了森林城市的生态防护体系。核心区还重点实施了全民动员、全城绿化、万棵大树进青城、新建高压走廊带状公园等一系列工程。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坚持建管并举,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法制建设。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呼市公园绿地分级养护管理试行办法》、《呼市道路绿地分级养护管理试行办法》等一批政策法规,依法建绿,依法护绿。对征占用林地、绿地和砍伐林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监督举报制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和绿地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生态建设成果,提高了森林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呼和浩特市形成了科学的绿化体系。通过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合理栽植,该市形成了城区绿化、水岸绿化、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化、乡村绿化、山区绿化的绿化体系,城市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林面积明显增长,森林覆盖率明显增加。截至目前,该市的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不足17.5%提高到2009年的近30%,城市生态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1年的196天增加到2009年的346天,生态环境实现了由全国最差城市之一向最好城市之一转变。城市宜居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日前,国家林业局考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创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一个全年降水量不足400毫米的干旱半干旱的塞北城市,能初步形成以森林为主的健康生态环境,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考核要求,实属不容易、不简单、不寻常,让人震撼。特别是在创森中形成的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地被植物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城市景观林三林共建的5条基本经验,在全国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值得推广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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