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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

2013-8-27 21:3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22| 评论: 0

摘要:   上海或试征收房产保有税   昨天,有媒体报道指,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另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 ...

  上海或试征收“房产保有税”

  昨天,有媒体报道指,“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另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收取,这一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目前有关说法无非有三种:物业税、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很难推测哪个会最终出台。但鉴于物业税的立法程序复杂,特别消费税是否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争论比较多,他认为住房保有税的提法比较可取。

  或取消部分二手房税收优惠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表示,今年上半年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可能性非常大。

  前述媒体报道指,《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由财政部税政司着手修订,或在近期内公布试行。思路是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况下,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征税。首先,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将会在重点城市试点开征。税率方面,买卖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税率将根据情况规定为交易差额的20%~50%之间。

  对此杨卫华认为不太可能,不过,他认为,一些二手房交易的税收优惠可能会取消。目前二手房交易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销售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营业税实行差额征收。杨卫华认为,可对销售家里非唯一住房的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对于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营业税也可全额征收。

  炒客“等死”开发商找对策

  楼市新政首个周末记者走访广深佛

  楼市上演最后的疯狂

  前昨两日,是中央调控楼市新政后的首个周末。本报记者深入广州、深圳、佛山三地楼市走访发现,各地楼市的人气均未有大幅度消减,更有买家力求抢搭房贷优惠“末班车”。虽然大多数楼盘都声言“不会降价”,但销售人员的促销力度比起过去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专家直言,调控“重拳”一出,楼市成交量萎缩已是必然,刚过去的周末在一些城市上演的可能只是“最后的疯狂”,随着成交量的缩减,价格的下调将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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