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南规划建设绿道的思考
2010年,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把打造“绿色湖南”作为建设“四个湖南”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年在“十二五”规划中对建设“绿色湖南”做了具体部署,凸显“绿色湖南”在未来发展中的战略地位。配合“绿色湖南”战略实施,突出城乡规划、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产业培育等重点在全省推动绿道建设,既为建设“绿色湖南”赋予了新的内涵,又是占据未来竞争要点与制高点的必然选择。 绿道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趋势 绿道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包括一切自然存在和人为的线形廊道建设,是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的完美结合。绿道网,即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铁路、沟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内设可供游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路线,连接主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民区。国内外绿道建设的成功范例告诉我们,绿道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趋势。如新加坡绿道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城市在花园”的充满情趣、激动人心的城市,促进了社会和谐;美国绿道建设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刺激了经济增长。 关于在湖南省规划建设绿道的建议 湖南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非常丰富,满足绿道网建设的各种条件,通过绿道网的互联互通,可以有效地串联起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文化遗址、村落等,从而大大丰富绿色湖南的内涵。因此,湖南规划建设绿道势在必行。一是统一规划。绿道建设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统一实施。通过城乡规划的平台,将绿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交通、环保、旅游、水利等有关规划充分衔接和协调,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同时要根据湖南的特点,因地制宜,有效将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自然生态以及山湖城江的湖南特色融为一体。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统一建设标准,建设统一标识,形成特色品牌。 二要分地建设。要以各市、州为建设主体,按照省制定统一规划和标准,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并实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属地绿道网建设;要根据绿道所处的区位、所依托的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特色等条件,合理引导不同区段绿道的使用,进而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凸显不同区段绿道的特色和功能。 三是政策支持。要确保对绿道网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广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绿道网建设、管理、运营工作,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执行绿道网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土地供应等方面“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并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保障绿道网建设有序推进。 四要严格考核。要将绿道建设任务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省与市州,市州与所属区县市分别签订绿道建设责任书,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绿道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解决绿道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建设进度,并在年中和年底对各地绿道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具体工程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评定实绩。对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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