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惠民安置小区设计招标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黔(G)建(施)招(2011)第317号 1、安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的惠民安置小区设计招标,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塔山东路106号地(原安顺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筑面积约54446㎡。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配套附属设施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全部内容,从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部设计服务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12-6,9:00:00时至2011-12-12,16: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原市房管局七楼、市医院门诊部对面、建行七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办理相关手续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其他:1.报名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省外企业须办理入黔备案手续。3.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给予设计补偿。4.由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前期已开展了部分设计调查工作,投标报名前,任何一家投标单位须与前期设计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详情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根据业主要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进行外业勘测。6.公告中第五条联合体内容改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中标人须很据招标人需要的分段、按时出图,分段付费。8.本想不进行资格预审。故本公告与资审相关条款不作要求。 招标人:安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联系电话:0853-3233014 联系人:陈雪梅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3-3284351 联系人:王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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