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轶昆:真正的合伙制
中国的独立室内设计师,是一个起步较晚但却很有自觉意识的群体,相比较建筑设计师,他们对行业的发展前景似乎看得更加透彻。而在对公司的运作机制和形式的探索中,他们发现了问题,并积极欲解决问题。 记者:您现在的公司是合伙制吗? 王轶昆:其实不叫合伙制,它是一个股东制的、公司制的形式。合伙制应该和公司制的分工方式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合伙制,按我的理解,是资历和专业水平及社会影响力基本相当的几个人,在专业上可能各有所长,他们组织在一起之后,可进行大的方案的综合处理。 现在的设计更加趋向于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某一个设计师不可能是全才,比如在专业上能够设计医院的设计师可能做不了酒店,做酒店设计的做不了商场设计。 合伙制的好处是,根据现在的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情况,能够将不同的设计师的专业强项综合起来。复杂的、大型的综合型建筑体如果由单一的设计师或者单一的设计师带领的团队来实现,很难说各方面做得很专业。 记者:也就是说,各环节之间的设计会脱离。 王轶昆:对。目前我们国内通常的情形是,设计院做大的框架设计。但对室内设计而言,这种大的框架设计远不够,当专业的室内设计师介入时发现,出现了许多不专业的问题,然后必须进行大量的修改。如果尚处于图纸阶段,还好办一些;如果土建已完成,这时候的修改,成本就会很高,并且受制约的因素较难处理好,很多遗憾的东西就摆在面前。 开始做这个行业的时候,我会看一些设计作品,觉得很多时候设计师处理得不好,有瑕疵,为什么不能完美一些呢?真正做了很多东西以后,你会发现未必是设计师没有看到,未必是他们的水平不够,很可能是现实条件不允许。我觉得应该改,如果是我来设计,肯定不那样做。但是实际上到了最后,室内设计师却无力改变这些,时间问题、成本问题或者甲方意愿都会直接影响作品的最终呈现。我们不单纯是一个装饰设计的团队,更倾向于在完善一个作品。 室内设计师一直想从源头上就能解决问题,然而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给我们机会,我说了“机会”这个词。譬如,我们是专门做商业设计的一个团队,我们所承接的项目有一半的工作是在建筑上作改造,在改造中我们也发现,问题太多、千头万绪。 仅对于项目的责任心而言,我个人比较赞成合伙制,很期待设计公司最终都能走向真正的合伙制。合伙制的形式把不同领域的优秀的专业人才聚集在一起,从在设计到施工、完工,一条线的都可以协调。一家设计公司如果是非合伙制的,以某人为主导的情况下,相互之间很难平等对话,很难发挥本该发挥的潜力。 合伙制在国内设计公司没有很好得地推广起来,或者本来就是“伪合伙制”,我觉得很可能有以下的原因:契约精神还不够,不能相互认可、相互信任,包括在性格上的、思想上的影响;再者国内设计师有一种以我为大的良好感觉,相互间或者三人以上不太容易交流和妥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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