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化工排污新标准高过国标
摘要: 6月7日 从江苏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六五”环境日正式通过了《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标志着该标准即将在全省实施。这一标准以 COD( 化学需氧量 ) 、氨氮、总磷 3种主要污染 ...
6月7日 从江苏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六五”环境日正式通过了《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标志着该标准即将在全省实施。这一标准以 COD( 化学需氧量 ) 、氨氮、总磷 3种主要污染物为重点控制对象,其中25种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比现行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提高了200%。 江苏省是化工大省,去年石油和化工行业产品销售收入达 3949.14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位;行业全年利润达到195.5 亿元,居全国第七位。全省共有各类化工企业 3 万多家,共生产20多个大门类、3 万多个品种的化工产品。但是,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日益加重。调查表明,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水年排放量达到 7.75亿吨,已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0%。化工行业排放的COD、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分别占全省工业排污总量的25%、50%、62%和33%,位居各行业前列,被列为全省“第一排污大户”。在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污前 20 家重点企业中,化工行业就占了15家。 为改善化工行业高污染现状,江苏着手编制《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原则,确定对无机化工原料、有机化工原料、石油化工、化学肥料、农药、高分子聚合物、精细化工等7大门类、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进行控制。据了解,控制的重点是排污中的 COD 、氨氮、总磷,排放标准比现行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提高了20%。新标准的出台将促进江苏化工行业的结构调整,一批消耗高、污染重、无力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将被兼并或淘汰。 据悉,新的地方标准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化工主要水污染物 COD 、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将比 2005 年分别削减25%、24%、15%,确保江苏省“十一五”排污总量削减15%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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