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
如何确保保障房质量安全。7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广西发布《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施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范围实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悬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方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投诉。 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使用瘦身钢筋、砂浆配备达不到标准……近年以来,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时见诸报端。一旦工程出了问题,业主投诉常常遭遇建设、施工等单位的推诿。如何让保障房在质量安全上过硬?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让保障房真正有“保障”,这正是我区出台《通知》的初衷。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通知》的要求,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应于2011年7月5日前完成公开挂牌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中,应包含项目事项和承诺内容。其中,项目事项要有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施工企业名称;企业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取样员的姓名;项目举报投诉电话等。有了这些内容,业主只要查看承诺牌,项目的相关情况即可一目了然。 承诺保障工程质量 偷工减料、擅自更改设计、降低标准施工……针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发现的建设质量通病,《通知》明确,公开承诺牌须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具体为: 一、严格实行企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工程进度,确保交付合格工程; 二、严格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三、坚持实行见证取样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和节能材料进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使用; 四、严格实行检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 五、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认真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六、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保证生活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七、认真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保障房实行终身责任制 “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问责。”该负责人表示,我区的保障房建设实行终身责任制,全区范围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悬挂“公开承诺牌”,业主如发现房屋质量出问题,可投诉到项目的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建设单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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