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督查生态移民工程 要求更换两家施工监理单位
摘要: 宁夏督查生态移民工程 要求更换两家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自治区住建厅会同移民局组成检查组,对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贺兰县洪广镇、青铜峡市广武、灵武市狼皮子梁、永宁县原隆村、闽宁镇劳务移民项目区等生态移民安置 ...
宁夏督查生态移民工程 要求更换两家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自治区住建厅会同移民局组成检查组,对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贺兰县洪广镇、青铜峡市广武、灵武市狼皮子梁、永宁县原隆村、闽宁镇劳务移民项目区等生态移民安置区的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两家施工、监理单位,要求项目管理方通过招投标进行更换。 为确保“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工程顺利实施,自治区住建厅会同移民局制定并下发了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确保移民安置工程达到丙类(标准设防)抗震要求、设计使用年限50年;生态移民住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劳务移民周转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等。 检查组一行深入施工现场,对生态移民安置区居住规划设计、移民住房建设标准、法定建设程序、抗震设防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现场施工安全、质量安全保证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受检的生态移民安置区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处在受控状态,但也存在一些影响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设计图纸墙体截面尺寸与设计说明不符,施工图出图不规范;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施工组织、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现场混凝土浇筑养护不到位,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的留置、标样不符合要求;砖砌体留槎、组砌方法,砂浆饱满度,梁搁置长度不符合要求;进场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检试验不完善等。对此,检查组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参建各方及时整改,消除房屋结构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存在对质量安全管理不规范,现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两家施工、监理单位,要求项目管理方通过招投标进行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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