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贸委强调:不许再建新机立窑
摘要: 针对一些地方假借搬迁等名义,改头换面新建水泥机立窑的违规现象,浙江省经贸委日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新建机立窑,擅自新建的,收回企业生产许可证。 据浙江省经贸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
针对一些地方假借搬迁等名义,改头换面新建水泥机立窑的违规现象,浙江省经贸委日前发出《通知》重申:严禁新建机立窑,擅自新建的,收回企业生产许可证。 据浙江省经贸委建材冶金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浙江省基本建设投资迅速增长,拉动了水泥等建筑材料需求量的增加。目前,虽然水泥总体价格没有大涨,但销售旺盛,货款回笼快。良好的效益预期,驱使部分地区萌发了水泥机立窑重复建设抬头的迹象。 据了解,目前部分地方新建机立窑主要有以下“几招”:一是以前停建的半拉子工程,现在续建;二是已经停止生产的企业,以承包方式把经营权出让给第二方,重新点火生产;三是以搬迁改造或以生产固化剂、砌筑粉等名义,改头换面新建机立窑。 业内人士指出,如不迅速制止机立窑重复建设现象,水泥供过于求、低价恶性竞争的局面还会回潮。浙江省经贸委重申,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新建水泥机立窑,都在禁止之列。擅自建设的,将按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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