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商品房买卖增绿色建筑补助70%兑付购房者
摘要: 近日,陕西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绿色建筑补助奖励条款。另外,西安市辖区内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项目也必须按 ...
近日,陕西西安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绿色建筑补助奖励条款。另外,西安市辖区内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项目也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 《通知》明确: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建设项目,简化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手续,加快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对获得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建设项目,推荐申报中央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分别补助4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实行配套补助,补助标准依据星级分为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 《通知》指出,对于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项目: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补助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商品房等,补助奖励资金的30%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70%兑付给购房者,开发建设单位要在《购房合同补充约定》中载明具体补助奖励标准、面积和补助奖励资金数额,抵扣购房款项。该补助奖励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兑付给业主,待建设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审并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据购房合同等文件,按照财政属地管理区域,经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审核,由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 此外,西安还将推行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凡区域内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且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小于200万平方米的生态区,除享受中央财政5000万元、省级财政100万元补助奖励外,西安将再给予每个绿色生态城区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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