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禁用实心黏土砖办法
摘要: 日前,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新建住宅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施办法》已于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实心黏土砖是指采用黏土烧结而成的实心黏土砖,不包含空心黏土砖和掺量达30%以上工业废料的 ...
日前,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新建住宅逐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施办法》已于8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所称实心黏土砖是指采用黏土烧结而成的实心黏土砖,不包含空心黏土砖和掺量达30%以上工业废料的实心黏土砖。该《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区、环城4个区的外环线以内部分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实心黏土砖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农民自建住房除外。 自今年8月1日起,上述规定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4万平方米以下(含4万平方米)的,采用实心黏土砖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30%;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采用实心黏土砖的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高于50%。凡是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已经完成设计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其设计方案。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建委不予审批砖混结构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自今年8月1日起,逐步禁止生产实心黏土砖,禁止新建实心黏土砖生产线。新建住宅非承重墙体以及围墙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 自2002年10月1日起,市住宅计划管理部门不再批复使用实心黏土砖的住宅项目计划。自2003年1月1日起,市建委不再审批砖混结构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自2003年6月30日起,市区新建住宅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该《办法》还规定,对于擅自使用实心黏土砖的住宅工程,由市建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给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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