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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力公司亿元建百套“福利”楼遭质疑

2011-6-9 00:0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54| 评论: 0

摘要: 近日,又有电力职工反映湖北电力公司耗资2亿元建百套层高6米“福利”楼,湖北电力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未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据湖北电力职工介绍,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延长线与武汉内环线交叉口旁,有一座 ...

    近日,又有电力职工反映湖北电力公司耗资2亿元建百套层高6米“福利”楼,湖北电力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未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据湖北电力职工介绍,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延长线与武汉内环线交叉口旁,有一座名曰东湖尚郡的楼盘,该楼盘共有7栋,每栋楼高34层。看上去外表与其他商品楼盘无异。该楼盘是湖北电力公司委托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由湖北省电力系统旗下的17家大中型企业合股组建而成的)兴建,造价约2亿元,地上为33层,地下为1层,户型从90平方到180平方不等。已全部出售给湖北电力公司机关员工,每平方仅6000-7000元左右。

  为了规避有关部门的审核,湖北电力公司做了巧妙的设计,每套房屋内部挑空高达6米,先以套内面积与员工签订购房合同,而后再在房屋内部做现浇隔层,房屋面积由此巧妙翻番,房屋单价巧妙减半。以一套120平方的房型为例,以总价70余万元出售给机关员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面积120平方,再将内部做现浇隔层,120平方变身240平方复式楼,即70余万元购买到240平方的房子,每平方单价仅3000余元。而周边类似楼盘售价为每平方12000-13000元左右。

  200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2006年8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明令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政令一条接一条,湖北电力何以充耳不闻?将中央规定和民意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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