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仍属相对高碳区 专家建议低碳经济应发展风能等“零碳能源
在近期出版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资源科学》刊登了一份研究报告表明,湖北仍属相对高碳区。报告显示,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人员研究构建了一套针对我国省域尺度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数,对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大部分省份处于“相对高碳”和“高碳”发展水平,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仍面临着巨大压力。 当全国各地积极倡导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的同时,却没有一个公认的指标和标准来衡量低碳经济的发展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鲁春霞的研究小组选取了社会经济资源基础、能源消费、碳排放、碳吸收能力、低碳产业发展等指标,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现状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类型划分,得出了低碳区、相对低碳区、相对高碳区和高碳区4种类型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评价结果显示,北京、福建、广东、浙江4省为低碳区,上海、江西、青海、四川、广西、黑龙江、湖南、陕西8省区市为相对低碳区,海南、重庆、吉林、安徽、天津、江苏、湖北、辽宁、云南、内蒙古、新疆、河南、甘肃、河北、山东、贵州等16个省区市为相对高碳区,山西、宁夏为高碳区。 该项研究报告还建议,针对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巨大挑战,我国应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植树造林等多种手段,开源节流,尽可能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增加相对清洁和低碳的天然气的比重,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零碳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对温室气体的吸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发展形态。 被评价为“相对高碳区”的湖北已经在试点发展素有“零碳移动能源”之称的“风光互补发电系统”。在武汉江滩、黄石公园都能看到风光互补路灯的身影。据工程建设方红鹰能源集团(http://www.hynyjt.com/)介绍,风光互补是将地球上最清洁的太阳能和风能组合成套发电系统,可以用于路灯照明、高速监控供电、通讯基站供电、海水淡化供电,甚至是家庭用电。这种“零碳移动能源”应用区域很广泛,从城市到沙漠都可以运用。如果能大力推广这种能源,各地的经济发展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低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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